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 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 GB/T 4754—2011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保留 GB/T 4754—2011 主要内容,对个别大类及若干中类、小类的条目、名称和范围作了调整;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旧结构对照参见附录 A;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旧类目对照参见附录 B。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制定的《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2006
年,修订第四版,简称 ISIC Rev.4)编制,与 ISIC Rev.4 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与《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对照参见附录 G。 本标准由国家统计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统计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子林、雷平静、杨小刚、王卓、曾飞、孙洪娟、孙文峰、张艳琦。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4754—1984、GB/T 4754—1994、GB/T 4754—2002、GB/T 475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