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杨凌示范区工信主管部门、韩城市工信局,有关企业,省国防科工办: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现组织申报2018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企业开发新产品。力争在人工智能、航空航天、光电芯片、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关键和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
 
二、申报企业填写《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申报表》一式一份及本单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统计表,按属地化原则报各市主管部门,军工企业报省国防科工办。
 
三、各市(区)主管部门、省国防科工办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新产品项目及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汇总(使用Excel表格),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四、省级以上企业直接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五、各主管部门,对列入省级重点新产品开发的项目,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 [2006] 6号)等有关规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企业落实好创新优惠政策。
 
 
 
联系人:周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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