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陕西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陕工信发〔2018〕8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拟联合组织开展第八批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高新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的企业。 

2.企业在区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拥有控制权。 

3.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实际应用成效显著。 

4.企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3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标准 

1.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3%以上。 

2.企业在行业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自主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较高知名度。 

3.企业近3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趋势,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4.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在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创新发展中成效显著,在新产品开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智能化升级、降本增效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三、申报要求 

1、请已认定为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企业积极申报,按要求编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请报告,并对报送材料和数据真实性负责。《管理办法》可登录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shaanxi.gov.cn/产业发展/科技动态)栏目下载。

2、请各有关企业于6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至高新工信局(地址:高新管委会都市之门A座1702室),电子版发送邮箱:1498580823@qq.com。 

联系人:李子美 电话:029-81150306 

附件: 

1.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2.第八批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汇总表 

 

 

西安高新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高新财政局  

2020年5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www.xdz.gov.cn/info/20498/216972.htm